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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庆市第十一人民医院建院70周年文创纪念品设计制作项目采购邀请书

文章来源:      时间:2024-03-26 15:15:44

重庆千策招标代理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:采购代理机构)接受重庆市第十一人民医院(重庆市优抚医院)(以下简称:采购人)的委托,对建院70周年文创纪念品设计制作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。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与磋商。

一、竞争性磋商内容

磋商项目名称

总价最高限价(万元)

单价最高限价(元/套

保证金

(万元)

成交供应商数量(名)

备注

建院70周年文创纪念品设计制作项目

30

300

0.6

1

        二、资金来源

财政资金,预算金额30万元。

三、供应商资格条件

(一)满足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第二十二条规定。

(二)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:无。

四、磋商有关说明

(一)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按要求进行注册,通过“行采家”( https://www.gec123.com/),登记加入“行采家供应商库”。

(二)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,请在“行采家”( https://www.gec123.com/)网上下载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以及图纸、澄清等磋商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,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,均视为已知晓所有磋商实质性要求内容。

(三)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: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。

(四)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期限:

1.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期:2024326日至202442日。

2.报名方式:供应商将《重庆千策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》(加盖供应商公章)扫描后发送至3097860773@qq.com (邮箱)。

3.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:人民币300元/份,磋商文件购买费由各供应商在磋商当日递交响应文件时一并缴纳。

(五)递交响应文件地点重庆市第十一人民医院(重庆市优抚医院)12楼会议室(重庆市沙坪坝区梨高路1号B区)

(六)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:202448日北京时间09:30

(七)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:202448日北京时间10:00

(八)磋商开始时间:202448日北京时间10:00

五、保证金

(一)保证金递交

1.供应商应足额缴纳保证金(保证金金额详见本篇,一、竞争性磋商内容),并汇至以下账户,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。

保证金账户:

 名:重庆千策招标代理有限公司

开户行:中国建设银行重庆杨家坪支行

 号:50050103360000000623

2.各供应商在银行转账(电汇)时,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(电汇)的时间差风险,如同城转账、异地转账或汇款、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。

(二)保证金退还方式

1.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,在成交通知书发放后,采购代理机构在五个工作日内按供应商来款账户信息退还。

2.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,在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,采购代理机构在五个工作日内按供应商来款账户信息退还。

六、其它有关规定

(一)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、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,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(包)下的采购活动,否则均为无效响应。

(二)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、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、监理、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,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。

(三)本项目的澄清文件(如果有)一律在“行采家”( https://www.gec123.com/)上发布,请各供应注商意下载;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,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(如果有)的内容。

(四)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,恕不接收。

(五)磋商费用:无论磋商结果如何,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磋商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。

(六)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,否则按无效处理。

(七)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,否则按无效处理。

(八)按照《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》财库〔2016〕125号,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、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、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,将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。

 七、联系方式

(一)采购人:重庆市第十一人民医院(重庆市优抚医院)

联系人:汪老师

 话:023-65371479

 址:重庆市沙坪坝区梨高路1号

(二)采购代理机构:重庆千策招标代理有限公司

联系人:康莉

 话: 023-63206045  17723952098(项目内容咨询)

 023-67461776(报名及保证金咨询)

   地  址:重庆市渝北区星光大道82号天王星D1-2栋7楼

竞争性磋商文件—QC24C0027—建院70周年文创纪念品设计制作项目(定稿)20240326.docx